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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7

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

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4名(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承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辅助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1031日);

3.具有揭东区户籍或者常住揭东区一年以上的人员;

4.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认真细致、踏实肯干,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者可于20211118:0011718:00期间关注微信公众号“潮汕微聘”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应于2021118日至9日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资料供审核: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资料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2)常住揭东区一年以上人员提供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会证明;

3)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登陆揭东区人民政府网:www.jiedong.gov.cn或广东金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jmhr.com/zhaopin.asp下载报名表格);

4)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上证件原件经现场查验后退还。

3.现场确认地址:广东金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兴社路华贸大厦六楼601房,联系电话:0663-8298829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雇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等)均应在2021111日报名开始当天前取得。

(三)考试

1.笔试。资格审核合格者,可参加笔试;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是行政职业能力和岗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测验。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等。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应聘者,未进入笔试或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比例进行合成)、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名单在揭东区人民政府网和广东金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查对招聘不产生影响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聘用合同。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次招聘考试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相关工作人员及报考人员需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开展招聘各程序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揭东区人民政府网和广东金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通知。报考人员需持“粤康码”绿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温超37.3℃不得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用工方式

经政审合格的,由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由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   

五、薪酬待遇

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工资福利为3000/人•月,在该额度内支付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工伤及失业保险。

六、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3.本公告由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8298829

         

                                                                                                 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

                                                                                                   2021年1027

附件1: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公开招聘行政复议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