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663-8298828
网站首页 > 招聘公告
2024年普宁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9

普宁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因工作需要,委托广东金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普宁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经营范围包含:储备、购销:粮食。公司地址:流沙河西路10号南梯四楼。

二、招聘岗位及所需专业方向

保管员5名〔不限专业〕。

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转正,按照能岗相适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确定薪酬标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保密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

5.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未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在读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竞业限制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12月6(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首页+个人页)、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各种荣誉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2)普宁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登陆广东金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gdjmhr.com/下载报名表格);

3)近期本人1寸彩色证件照1张。

以上资料原件经现场查验后退还。

2.报名地址

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兴社路华贸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663-8298829,联系人:陈树德)。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1.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

如同一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机构另行组织面试。

3.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www.gdjmhr.com统一公布。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机构协助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www.gdjmhr.com上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面试加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二、其他事项

(一)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再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三)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咨询电话0663-8298829,举报或投诉电话:0663-8298828。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1.普宁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普宁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普宁市储备粮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金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